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厦门市税务局针对适用该项政策的纳税人发布提醒!

厦门市税务局针对适用该项政策的纳税人发布提醒

时间:2024-12-23 04:57:20 来源:直播新闻网 作者:健康养生趋势 阅读:811次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翁倩 江肖玮)在2019年国家推行的厦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不少生产、市税适用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带来的针对政策减税红利。新的该项一年到了,厦门市税务局日前提醒仍适用该项政策的发布纳税人:2019年提交过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不适用于2020年度,今年应再次提交声明,提醒以便及时享受减税红利。厦门

据介绍,市税适用税人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针对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允许生产、发布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提醒抵减应纳税额。厦门

为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市税适用税人国务院常务会议去年9月底又决定,针对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起,将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10%进一步提高至15%。

那么,对于2019年不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条件的纳税人,2020年是否仍有机会享受到加计抵减政策呢?税务机关表示,这是有可能的。因为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重新计算确定。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内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可在2020年度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内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可在2020年度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或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既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也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只可以按更优惠的15%加计抵减比例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能叠加适用两项政策。

【名词】

加计抵减

“所谓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税务人员介绍说,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设计师推荐)

推荐内容
  • 尾届小大凉山西昌仄易远族片子周展映行动市仄易远不美不雅影热度延绝走下
  • 梅西要去成皆!迈阿稀国内夷易近宣中国止用意
  • 州政协睁开第006号重面提案督办
  • 凉山州睁开“国内减灾日”饱吹行动
  • 沿江下速会理北阁关键互通至会理北互通建成通车
  • 14张金句海报 睹证四川下量量去世少之蝶变